【官員收禮】入境處兩官員涉收恒大執董逾3千元禮品而未有申報 鄧炳強:入境處會調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2/08 14:47

最後更新: 2021/12/08 16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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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稱與黃賢貴屬私交友好。(資料圖片)

有傳媒報道指於今年中秋節前夕,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疑收取恒大執董、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的酒店中秋禮物籃,有關禮品價值逾3千元,二人回覆傳媒指因與黃賢貴沒有利益衝突而未有申報,TOPick已向入境處查詢,處方暫時未有回應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(8日)出席活動時承認事件,並指相關官員已解釋,入境處會調查跟進,待結果出爐後再討論。

根據報道,有恒大男司機將禮物籃送到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所居住的單位,而屋內有人接收,其後司機又將禮籃送至入境事務主任汪奇所居住單位,亦有女子開門並將「貼士」交予司機。

傳媒查詢事件,並質疑二人未有作利益申報,其後郭俊峯及汪奇透過入境處書面回覆承認因沒有利益衝突,故在未有申報的情況下收取有關禮籃。其中郭俊峯更指與黃賢貴「屬私交友好」。汪奇亦指與黃「大家是好朋友關係」,又表示鑑於送貨人員工作辛勞,給予送貨人員現金作為打賞。

根據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條,公務員凡未經許可而接受利益,即構成刑事罪行,控方毋須證明有貪污動機。 而該法例《接受利益(行政長官許可)公告》亦列明,任何訂明人士只可於特別場合(如生日)收取最多1,500元禮物,如特別場合接受私交友好禮物,上限則為3,000元,但送禮者不可與收禮者有公事往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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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穎津、洪芷晴